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所以,如果能够证明确实是别人原因造成的,由你朋友向该第三人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该第三人无赔偿能力,则应由你承担适当补偿的责任。如果不能够证明是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应由你承担对你朋友的损害赔偿责任,即赔偿他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朋友来帮忙不容易,先帮他交上医疗费之类的费用,同时帮忙找造成他受伤的人来赔偿。
2021-01-16 14:19:0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