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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到期后,还有用途吗

杨* 贵州-毕节 其他咨询 2021.01.16 12:30:55 306人阅读

商业用地到期后,还有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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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业用地五十年;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2021-01-16 12:32:55 回复

一、土地用途登记为商服的意思是商业用地,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城镇住宅的意思是居住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像土地用途登记的商服,城镇住宅和城镇住宅,商服两者的先后顺序不同的,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用途写的是商业住宅,规划用途写的是居住房屋,性质空格,什么房屋性质尚不明或者不确定,或者申报时没有该内容。
  房产证上的“房屋性质”通常情况下都应该是“商品房、房改房、存量房、集资房、微利房、平价房、解困房、再上市房、廉租住房、花园式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式住宅“等等,写“其他”是通常以外的一些特殊的性质,要想知道具体情况,还需要到发证机关查询底档了解详细原因和具体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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