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妇联、法院、司法、民政部门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纳入各自工作内容。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家庭和妇女的群众工作优势,牵头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工作。法院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庭,集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为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提供司法支持与保障。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符合司法确认条件的,及时审查,依法确认其效力,以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而申请执行的协议,依法优先执行。司法部门将婚姻家庭纠纷专业人民调解员纳入人民调解员序列,给予相应指导和支持,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确认其效力等同于人民调解。民政部门在结婚登记阶段,对有需求的当事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传播现代文明的婚恋观,筑牢家庭和睦稳定的基础,在离婚登记阶段,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非常重要。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原则上跟母亲,两到八周岁的要综合考量双方的各种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八周岁以上的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主要因素包括父母经济能力、学历、子女原生活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历和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总的来说,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总原则,在争取抚养权时可以多举证证明与父方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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