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如下:
(一)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二)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包括委托的事项。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三)个人债务追讨委托书基本内容包括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
1、个人债务一次委托 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
2、个人债务特别委托 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3、个人债务总委托 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屡屡讨不回欠款时,会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事实上,社会上的讨债公司也有很多,且存在很多多种多样的形式。那么,讨债公司是合法吗? 答案是肯定的是不合法的!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又联合发文禁止各种以讨债为名义的企业进行工商注册。 5年后,三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 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第一条 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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