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抚养费数额,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履行给付义务,另一方以子女名义请求该方负担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抚养费给付期限,对于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人民不予支持。若当事人主张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时间已超过应当支付抚养费的期限2年,,则对于超过2年的抚养费无法得到支持,因为已过了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以另一方长期拒付抚养费为由请求另一方支付前的抚养费的,人民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夫妻确实已分居的除外。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放弃提出抚养费请求,离婚判决书也未明确抚养费负担,离婚判决生效后,直接抚养方以子女名义请求另一方负担离婚判决后至其前的抚养费的,人民不予支持。
2021-01-15 08:18:54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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