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撤诉,是指在人民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的行为。撤销诉讼和撤回诉讼,是一个意思,只和终止诉讼有本质意义上得区别。撤诉后仍可以按原诉讼案由重新。但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一般需要6个月后才能再。撤诉有两种形式: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开庭之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必须是在答辩期之内,也就是说,必须在收到状的15天之内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超过15天就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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