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要件解决的是诉何不合法的问题,其对应的是诉讼判决;当一个案件完全具备诉讼要件之后,才会做出实体裁判,也就是本案判决。通常诉讼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是合法的民事主体)、纠纷属于主管和管辖、不违反一事不再理(既判力之作用)等。而条件似乎是我国所独创,《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便是条件的规定,如果硬要拿两者比较的话,诉讼要件约等于条件。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就当事人适格而言,其到底是诉讼要件,还是审判要件,这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但按照108条的规定,当事人适格显然属于的条件。
对于民事诉讼中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有区别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诉讼要件解决的是诉何不合法的问题,其对应的是诉讼判决;当一个案件完全具备诉讼要件之后,才会做出实体裁判,也就是本案判决。通常诉讼要件包括:当事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是合法的民事主体)、纠纷属于主管和管辖、不违反一事不再理(既判力之作用)等。而条件似乎是我国所独创,《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便是条件的规定,如果硬要拿两者比较的话,诉讼要件约等于条件。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就当事人适格而言,其到底是诉讼要件,还是审判要件,这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但按照108条的规定,当事人适格显然属于的条件。
解答如下,
一、概念上的区别: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即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民事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二、保障权利方面民法通则保障民事权利;民事诉讼法则是从诉讼程序上保障公民通过司法获得救济的权利。
三、所属的法律分类不同民法通则属于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则属于程序法。二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当然以上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绝不是二者区别的全貌,仅仅是一些较为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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