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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卫生院的护士

ask****234 江西-赣州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01.24 16:51:24 2112人阅读

你好:我是一名乡镇卫生院的护士,由于现在孕八个月不能值班,开会时候说护士值班人少,行政班的多,然后准备找我们孕妇谈话的、后面又实行临聘上岗考试、投票等方式辞退孕妇,这样属于违法辞退孕妇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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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辞退

2017-01-24 17:05: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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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手术室的护士也是要责任的,那么什么是手术室责任护士?手术室护士长的职责是:1.在护理部主任和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业务管理及思想工作。2.负责本室工作计划(含护理、教学、科研等)并组织实施。合理安排人员,进行科学分工。经常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对难度较大或新开展的手术和抢救工作,必要时亲自参加或指导操作。3.负责组织本室各级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根据专科业务、技术需要,有计划地采取多种方式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技术操作和新仪器的使用等,并组织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4.督促所属人员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及不定期对工作人员手、灭菌物品、手术间空气进行采样培养(结果存档备查),使其符合卫生学要求,督促和检查卫生员做好清洁消毒工作。5.经常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护理常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防差错事故。对发生的差错、事故要认真组织讨论,汲取经验,订出防范措施。6.负责本室的财产预算、管理和报损等。对各类物品、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账目,定期组织清点,维修。贵重、精密器械建立使用登记卡。7.负责本室的毒、麻、限制性剧毒药和注射药品的保管。

2020-12-25 18:00: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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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关于怀孕被辞退的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经济补偿金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去年年终奖在内)除以12得到一个月工资,再乘以工龄系数。或者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19-03-01 17:0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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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产假期间不能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包括绩效工资。

若在当年内因故未能休假的,可以按三倍工资要求公司支付。理由:1、相关政策: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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