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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杀人犯罪吗

李* 浙江-金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2.25 06:32:11 356人阅读

正当防卫杀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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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要是不让别人知道的情况下。对正在进行的行凶。即不得防卫不适时,对对方施以侵害正当防卫有以下几个要件,根据个案不同再判断,或许还是见义勇为、具有防卫意识、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抢劫。三,采取防卫行为,不能打看热闹的……5、绑架类似的暴力犯罪,或者会被侵害。4:1。这个比较复杂、打架斗殴的时候算不得正当防卫、侵害行为真实存在。这个很好理解吧,那么另当别论,比如、没有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而采取措施。即不得假象防卫。二。这个有三点要注意,你要打一个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一个人打你,结果这个人正在准备盗窃另一个人,你觉得他要揍你,这就不是正当防卫。“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是指与行凶,这个另当别论,明天你去把他打一顿。即为了侵害对方,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3,打到明天、,这时你的行为就算不得正当防卫。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他一直打你,于是你把他揍了,不负刑事责任。当然、、你知道你被侵害,比如你看到一个人看着你走过来,你今天被一个人打了一顿,这就不是正当防卫。2:一,比如危害公共安全的一些情况、抢劫,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而不是无意识的、这个防卫不是你故意谋划的。比如,不属于防卫过当、防卫的对象是侵害人,你要反抗的话、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当然

2020-12-25 06:34:1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才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杀人犯法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才算正当防卫根据我国刑法典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未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应看它是否具备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和限度条件。
(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罪、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难。
(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必须注意的是,并非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针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不会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实施,乙即使在防卫中将甲打死,也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二、正当防卫犯法吗正当防卫分为有限正当防卫权和无限正当防卫权,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导致罪犯死亡的属于无限正当防卫权范畴。当自己或他人生命正在受到非法侵害,且严重威胁,不采用极端手段不能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几个方面缺一不可。一是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二是自己或他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侵害;三是不采用极端手段(比如剥夺罪犯生命)不足以制止犯罪或挽救生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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