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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辞退员工,职工月工资高于社平3

ask****348 安徽-合肥 劳动争议咨询 2020.12.18 19:20:39 342人阅读

您好,公司辞退员工,职工月工资高于社平3倍,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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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691条

您好,您提供的信息有限,可具体沟通为您详细解答。

2020-12-18 20:27:30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109条

可以仲裁,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020-12-19 09:37:25 回复

  不满半年被辞退的,补偿一般为半个月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涉及到违法辞退,则按前述标准双倍赔偿。

视情况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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