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提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千万不能采取爬楼堵路等过激行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否则一时冲动不但于事无补还有可能因触犯刑律被追究责任。
1、迁移户口本身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而生育子女的;
2、在一地(户口申报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户口迁入地)不因同一(生育)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反之亦然);
3、具体的征收标准,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夫妻双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相关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会成为案件焦点,那么子女抚养权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费规定有哪些,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子女抚养权变更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是案件的核心,那么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标准是什么呢,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离婚子女抚养协议有哪些,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大多数离婚案件中的诉讼焦点,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在签订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子女抚养权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标准是什么以及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谁?快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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