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没什么限制,只需要进行申请即可,具体是否可以需要参考迁回地的政策。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
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结婚证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
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发现团员档案上的信息有错误,需要第一时间像档案中心的工作人员做反馈。档案中心的人会根据本人的反馈做相应的信息比对和审核。如果工作人员也发现本人的档案信息确实有问题,就需要去做相应的证明。 证明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本人需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工作人员核对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还有本人之后,会根据这个档案年龄出现错误的问题,开一个证明(有效盖章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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