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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跟朋友出去吃饭,朋友看见熟人

ask****202 辽宁-沈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7.01.14 15:41:22 122人阅读

你好,跟朋友出去吃饭,朋友看见熟人,然后跟熟人的朋友骂起来了,我上前劝说,然后让我陪喝一杯酒,喝完我要走,他们把我阻止下来不让我走,把我打了,够不够成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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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14949条

你好,
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 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2017-01-14 16:50:38 回复
地区:辽宁-锦州 咨询解答:8724条

是可以报警的,由公安部门来处理。

2017-01-18 18:48:3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是可以报警的,由公安部门来处理。

2017-01-14 18:51:56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晚上喝酒后第二天上班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果不是醉酒驾驶,并且不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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