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恋爱给的钱算诈骗吗诈骗罪定义: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3、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自愿给钱并不是不构成诈骗的理由。关键看对方为什么给你钱,是否是在你有虚构或隐瞒事实的前提下给的钱。如果是,就可能构成诈骗。
二、恋爱期间,以各种理由不断要钱,是否属于诈骗是否属于诈骗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得出结论。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
诈骗隶属刑事案件,应当报警处置。以谈交往为因屡次诈骗金额达27000元,隶属数额较大,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限定的,依照限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限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限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限定的数额幅度内,共有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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