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能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因此,无论是哪种情况,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能继承。
解答如下, 需要更改户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
4、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
申报材料:
1、原户主注销户口或者迁出户口的证明,或者产权所有人书面申请(2人以上拥有产权的,应当经全部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协商一致);
2、原户主、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其他相关证明。
今天为大家介绍遗产继承费的有关知识,那么遗产继承公证费是多少,遗产继承纠纷诉讼费是多少,以及遗产继承费用标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继承权,法定继承这些都是大家有所关注的范围,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继承权丧失的相关内容,那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哪些,以及继承权丧失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遗产继承的案件很多,又是就会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代位继承权有关知识,那么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权分多少房产,代位继承权权利有哪些呢,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立遗嘱是对自己的财产合理分配的方法,那么写了遗嘱但是没有去公证,这样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呢,更多相关内容尽在律师律图平台,来了解一下吧!
遗产经常作为文学作品的背景,故事围绕着遗产展开,在现实生活中,遗产的话题也深受的大家关注,今天律图为大家介绍附加遗产相关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