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金昌法律咨询 > 金昌其他法律咨询 > 失业和重新就业有什么不同

失业和重新就业有什么不同

赵* 甘肃-金昌 其他咨询 2020.11.30 21:15:45 488人阅读

失业和重新就业有什么不同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金昌律师 其他律师 金昌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答如下, 失业与重新就业的界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
(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三)在社会上连续从事有收入的各类工作达半年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详见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转发《关于界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2000年4月29日,穗劳社失[2000]2号)]

2020-11-30 21:17:45 回复

解答如下, 失业与重新就业的界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
(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三)在社会上连续从事有收入的各类工作达半年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详见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转发《关于界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2000年4月29日,穗劳社失[2000]2号)]

解答如下, 失业与重新就业的界定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
(二)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
(三)在社会上连续从事有收入的各类工作达半年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详见广州市劳动保障局转发《关于界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问题的复函》的通知(2000年4月29日,穗劳社失[2000]2号)]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