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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已经登报一年了,现在可以注销吗

韩* 辽宁-阜新 其他咨询 2020.11.30 19:42:28 414人阅读

注销公司已经登报一年了,现在可以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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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亡,不能再。你可以抓紧申请仲裁,立案后,到工商局备案,减缓公司注销的流程和速度。但根据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公司注销后,还继续经营的,可以申请仲裁: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扩展资料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2020-11-30 19:44:2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注销,公司法人主体资格消亡,不能再。你可以抓紧申请仲裁,立案后,到工商局备案,减缓公司注销的流程和速度。但根据最高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公司注销后,还继续经营的,可以申请仲裁:
第四条 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扩展资料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一)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二)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在申请仲裁的法定时效期间内;
(四)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就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抵押财产的价值优先于一般债权人受偿(简单的说如果债务人对外欠债100万元,抵押物价值80万元,抵押权利人享有债权70万元,那么享有抵押权的人先受偿70万后,其余30万的债权按比例平分剩余的10万),注销抵押登记意味着该物上不存在抵押权这项优先权,在无其他优先权的前提下,债权人对该物的价值平等受偿。参考法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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