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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认交注册资本认交期内公布欠债,公司注册资金未到位,是否可追偿股东还债务?

ask****850 上海 债务纠纷咨询 2020.11.30 17:08:46 1502人阅读

承诺认交注册资本认交期内公布欠债,公司注册资金未到位,是否可追偿股东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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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149066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17818条

你好,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
1、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2、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及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2020-11-30 17:1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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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165026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339条

可以追究股东责任,我们可以代理

2020-11-30 18:2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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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73801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7316条

您好,当然是可以的,可以追加到期的

2020-11-30 18:15:10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8612条

当然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也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2020-11-30 17:16: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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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72976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17573条

可以起诉到法院增加股东为被告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2020-11-30 17:10:24 回复
地区:上海-黄浦区 咨询解答:34082条

可以追诉公司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可来电咨询或携带材料来所面谈

2020-11-30 20:03:36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7447条

您好,可以追究股东责任。

2020-11-30 18:52:40 回复
地区:上海-普陀区 咨询解答:44528条

可以申请追加,可以申请追加,可以申请追加,

2020-11-30 17:10:37 回复
地区:上海-虹口区 咨询解答:655条

如果是认缴期限届满没有出资到位是可以要求在没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的。

2020-12-02 16:16:49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1054条

您好,如果公司负债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并经执行确实公司无偿还能力的,可以起诉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您有需要可联系我详细沟通

2020-11-30 19:53:3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3494条

可委托律师代理,,,,,,,,,,,,,,,,,,

2020-11-30 18:17:30 回复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咨询解答:53条

你好,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认缴期限没到,股东没有出资义务,一般不能直接追究股东责任。但有几种特殊情况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是申同律师事务所薛律师,专注公司、合同纠纷,对追究股东责任有深入研究。欢迎联系我。

2020-11-30 17:14:30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13898条


您好,您这边怎么样了现在,可以讲一下具体的情况。

2020-11-30 17:10:31 回复
地区:上海-静安区 咨询解答:2条

您好,对于仍在认缴期内的,一般不能要求未缴齐注册资本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补充清偿,但有两个例外:
(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
(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如果您指的是公司解散清算的,那么即便出资期限未到,股东也应当向清算组补齐出资。

2020-11-30 17:39: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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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在认 缴的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 您详细描述下 您现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的建议,谢

2020-11-30 18:36: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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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施后,已经取消了验资制度,这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讲,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钱办公司”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
依然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行业为:
注册27种行业必须要验资,这27种行业是: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业银行
3、外资银行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信托公司
6、财务公司
7、金融租赁公司
8、汽车金融公司
9、消费金融公司
10、货币经纪公司 1
1、村镇银行 1
2、贷款公司 1
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
4、农村资金互助社 1
5、证券公司 1
6、期货公司 1
7、基金管理公司 1
8、保险公司 1
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20、外资保险公司 2
1、直销企业 2
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
3、融资性担保公司 2
4、劳务派遣企业 2
5、典当行 2
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
7、小额贷款公司

办理公司增资之前需要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到工商局领取)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代理人身份证
  
(4)公司执照正副本
  
(5)公司验资报告
  
(6)公司股东决议
  
(7)公司章程修正案
2/5
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把准备好的公司股东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给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3/5
公司增资需要联系会计事务所及银行,将要增资的金额汇入公司验资的临时账户,账户所在银行出具证明(收款凭证、对帐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将证明(银行邮寄至事务所)、营业执照及之前的验资报告交付会计事务所,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5
当所需准备资料装备完成后,由代理人递交到执照签发的工商局分局,现场做审核。通过,出具《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
5/5
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可凭《企业登记申请收件凭据》上表示的日期,携带此单据,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在领取新执照后,使用法人身份证为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解冻,将资金转入相应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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