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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执行人是老公, 但是他的户口没有在老家里, 怎么办

杨* 甘肃-金昌 刑事诉讼咨询 2020.11.29 14:29:40 388人阅读

刑事案件中被执行人是老公, 但是他的户口没有在老家里,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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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主要是针对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6个月)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做的一个结案处理。一般来说,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案件短期执行不能而造成的。对于这类的案件,一般要申请恢复执行,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才能恢复。你上面所说的被执行人写出保证,并不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你和都没有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使案件在法定6个月执行期内缉偿光锻叱蹬癸拳含哗无法完全执行完毕造成的。执行程序的终止和执行终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执行程序终结实际上是法律上的执行中止,出现这个名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为了避免未结案数字久高不下,而想出的一个办法。执行程序的终结不等于案件的实质性终结,执行程序终结可以在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情况下申请恢复执行。执行终结的案件是指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或者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案件。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三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三、被判死刑的缓刑考验期:两年。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司法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县级司法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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