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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骚扰我的正常生活,前两年还用我的身份证在银行贷款,现在贷款都没还清,他不承认这件事怎么办?

ask****870 湖南-常德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1.29 12:52:23 373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我和已婚男人解除同居关系的事,和他还有个小孩,他没有负责任,还不愿意出扶养费,同时还骚扰我的正常生活,前两年还用我的身份证银行贷款,现在贷款都没还清,他不承认这件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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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对于没有产权登记的房产,法院会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那么即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当然,如果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其他争议,并且对于产权分割又能协商一致的,人民法院即可以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不需要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进行处理。另外,因为离婚时还有房贷未清,所以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还存在债务。而婚内共同出资买的房,无其他例外情况的,比如不是用个人的婚前财产买房,那么这套房即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返还,如果房屋取得产权证,并且贷款还未还清的情况下,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得房者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2020-11-29 13:0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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