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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内出血,15天可以自行吸收算算轻伤吗?

ask****072 湖北-武汉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1.28 22:38:25 341人阅读

颅内出血,15天可以自行吸收算算轻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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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179724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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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颅内出血造成的伤害属于轻伤一级,建议还是找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

2020-11-29 09:57:50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38388条

可以鉴定

2020-12-01 17:01:15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74370条

伤情鉴定做了吗?

2020-11-30 22:56:49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15470条

可以鉴定赔偿

2020-11-30 10:13: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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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994742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9847条

是什么事情导致的?如果要赔偿还是去专业鉴定机构。

2020-11-29 13:53:01 回复
地区:湖北-武汉 咨询解答:30015条

建议及时申请伤情鉴定,以伤情鉴定结果为准

2020-11-29 13:4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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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争取判缓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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