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债务债权法律咨询 > 配偶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算共同债务吗?

配偶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算共同债务吗?

ask****140 江苏-南京 债务债权咨询 2020.11.26 13:51:24 407人阅读

配偶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算共同债务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14条

夫妻一方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 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微信(同号)联系我。

2020-11-26 14:24:19 回复
咨询我
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8267条

要看贷款用途

2020-11-26 15:44:41 回复
咨询我
1345186980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8372条

你好,不一定,需要看具体情况的!

2020-11-26 15:02:2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9209条

不是的

2020-11-26 14:54:24 回复
咨询我
151505853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01647条

你好,需要看他这个贷款用在了哪里?

2020-11-26 14:26:45 回复
咨询我
187051736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4269条

用于家庭的通常为共同债务

2020-11-26 14:13:0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269条

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生活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事宜,你可以加我页面手机号的微信,详细咨询,以便全面给你解答疑惑。

2020-11-26 14:10:13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49362条

你好要看资金的用途

2020-11-26 14:08:0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915条

k:你好,具体的详细情况是什么

2020-11-26 14:04:17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8974条

你好,需要看具体用途

2020-11-27 15:32:2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条

需要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并未用于共同生活也不能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0-11-26 15:06:4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027条

具体什么情况

2020-11-26 14:24:2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条

看贷款用途及数额 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能判定。

2020-11-26 14:05:10 回复
查看其他8位律师回复

如果死者有遗产,继承遗产的人应当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如果没有遗产,就人死债消了。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您好,关于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解释
(二)第18条、第24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两种情形例外: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务人或债务人的配偶对此能够证明的,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根据此规定,可以发现:
(1)夫妻对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一种法定的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论执行依据是否明确都是存在的;
(2)在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下,法律对婚姻债务的性质采取的是“共同债务推定”的标准,即原则上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法定例外情形下才能认定为个人债务。因此,在执行程序中,有关执行依据确定为夫妻一方的债务,除了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外,都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负连带清偿责任,并与夫妻之间是否已离婚或对夫妻共同除财产作出分割,以及离婚后另一方是否再婚无关。执行机构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应执行申请人的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欠条范文
13010人阅读

在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手机变得无可替代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使用欠条,那么欠条应该要怎么写呢?怎样写正规欠条才会有效,有欠条我们应该如何起诉对方呢?以及拿欠条去起诉的流程是什么?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借款单怎么写
18626人阅读

借款单在我们的生活中比较常见,今天为大家介绍借款单怎么写的相关知识,那么务借款单格式是什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现金借款单格式是什么以及借款单格式怎么写?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债权人
4943人阅读

什么是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贷)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借款申请书
24589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借款申请书的知识,那么借款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例如农信社借款申请书怎么写,向公司借款申请书又应该怎么写呢?以及企业借款申请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等其他关于借款咨询,快来了解一下吧。

催款函格式
5679人阅读

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经济危机,催款函它是一种以文字性的催交款项文书,是个人或者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时间交付款的通知,那么财务催款函格式和企业催款函格式是怎样写的?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