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宝鸡法律咨询 > 宝鸡工资福利法律咨询 > 我去年考取的公务员,今年如果我申请休年假的话是否可以,在公务员带薪休假的规定中休假天数怎么确定?

我去年考取的公务员,今年如果我申请休年假的话是否可以,在公务员带薪休假的规定中休假天数怎么确定?

邱* 陕西-宝鸡 工资福利咨询 2016.12.05 21:11:21 1325人阅读

请问铜陵律师,我去年考取的公务员,今年如果我申请休年假的话是否可以,在公务员带薪休假的规定中休假天数怎么确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宝鸡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宝鸡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560条

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一、年休假安排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
2、
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年休假待遇 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五、其他事项 县级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休假安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以上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务员带薪休假的规定中休假天数怎么确定的内容,仅供参考。

2016-12-05 21:14:21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560条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以下是关于公务员带薪休假的规定中休假天数怎么确定的相关内容敬请参考。  公休假天数依据工龄确定。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  
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  
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  
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  
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4、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5、超出国家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6、当年从外单位调入公司系统的人员。  
7、病、事假人员中如果当年假已休完且年出勤率未达到90%以上,则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8、员工在受处分期间。

2016-12-05 21:17:21 回复

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条、第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你好。“无薪放假”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实际执行,也属于违约(变相不执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因合理原因实行“无薪放假”的,在没有工作内容的情况下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支付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工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
14623人阅读

如果遇到国庆和中秋同一天的特殊情况,大家都很关注在这天的加班费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中秋国庆加班费怎么算?国庆和中秋同一天加班怎么算?下面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相关知识。

国庆中秋加班费怎么计算
34548人阅读

国庆节和中秋节都是我国法定休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上班的,需要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庆中秋的加班工资该怎么来计算呢?国庆节假期三倍工资怎么算?中秋国庆怎么算假期?下面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资条
30691人阅读

一般公司的工资管理制度中都会涉及到工资条,那么工资条究竟具有怎样的法律效率呢,工资条适用范围是什么,工资条保管期限有哪些,工资条格式是什么,更多工资条相关的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到期不发工资维权
14210人阅读

我们通过体力或者脑力的付出,理应得到相应的酬劳,这是法律所保障的合法权利,那么合同到期工资不发怎么办,不发工资投诉规定有哪些,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以及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拖欠工资离职
12619人阅读

现在市场竞争激烈,职场竞争更是无处不在,换工作在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就会出现拖欠工资离职的情形,那么拖欠工资离职怎么申请,拖欠工资离职补偿有哪些,拖欠工资赔偿金有多少,以及拖欠工资离职是怎么处理的呢?下面为您详细解读,快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