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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去上厕所,在厕所摔倒导致骨折,工伤认定部门需要哪些资料才会进行工伤认定?

杨* 云南-曲靖 工伤认定咨询 2020.11.24 13:52:25 303人阅读

工作期间去上厕所,在厕所摔倒导致骨折,要去做工伤认定了,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才会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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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劳动合同、工资表、工作考勤表等。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2020-11-24 14:02: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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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2020-11-24 13:53:25 回复

解答如下, 小学生在学校意外摔伤,医药费应属学校负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
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
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解答如下, 某企业职工A在上班期间因内急上厕所,摔了一跤而受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上班入厕属于私事,与工作无关,不属于工作原因,不认定为工伤,请问是否正确分析: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是错误的。理由是:该职工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发生的伤害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我国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上班时间上厕所,故上厕所并非私事。(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您好,关于下班后在公司厕所摔倒算工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属于工伤,生理需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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