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评估的主要方法:
根据专利技术的特性、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各方面因素,专利技术评估可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三种。三种评估方法的注意事项:
1、成本法的注意事项:
(1)专利技术的重置成本法应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利益。
(2)功能性贬值和经济型贬值。
2、收益法的注意事项:
(1)合理确定专利技术带来的预期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
(2)确信分配到包括专利技术在内的单项资产的收益之和不超过企业资产总和带来的收益;
(3)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折现期限一般选择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的较短者;
(4)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3、市场法的注意事项:
(1)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专利技术;
(2)收集类似的专利技术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专利技术以往的交易信息;
(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专利技术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专利技术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100”表达一种完全肯定,完全确定的意思,也常被用来表达某物品的成分比例或是用来表达概率、成功率等。该词在描述表达上有绝对化的倾向,当该词用于运营推广宣传的时候,往往其所表达的意义会有涉及虚假宣传的嫌疑。因此在目前主要的违禁词(极限词)检测工具的检测结果中,该词往往被标识为违禁词,被提示为不要使用或者是谨慎使用的词语。参见下图:现行广告法明确规定不等在宣传推广中使用以下词语:绝对化用词、虚假夸大宣传用词、误导诱导用词、违规宣传功效用词等。由此可知,如果宣传属实且没有误导诱导嫌疑,那么从理论上说该词语是可以使用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随着新广告法推行日久,维权意识也日趋成熟,使用了该词语,可能是会在将来引发消费者或是打假人的投诉,相信只要被投诉,即使最终没有处罚,应该也不会是件很愉快的事情。故此,是可以考虑避开这些现今被明确认定的违禁词(极限词)的使用,采用其他相近词语来代替,或者是在有与职能部门(工商)沟通的渠道的时候,与职能部门沟通,以之确认该词的使用是否安全。总而言之,当前广告法的解读不断深入,违禁词范围不断扩大,相关违法违规的处罚也是日趋严厉,所以在运营推广中还是建议使用相应的辅助工具(如:百度相关词库,天猫词库,京东词库、在线检测、检测软件等),力保运营文案推广安全合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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