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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我的一个亲属涉强奸幼女,但已经二十

ask****229 辽宁-沈阳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11.02 21:34:01 425人阅读

多年前我的一个亲属涉强奸幼女,但已经二十多年无人举报,可现在派出所以有人举报为由将其拘留,请问律师这成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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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00453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51487条

你好,涉及刑事案件的人员如果已经被刑事拘留,那么近亲属应尽快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携委托手续会见涉案人员,了解案情后到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等阅卷,掌握侦查机关所掌握的证据情况,了解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等信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需要根据会见、阅卷、与办案人员沟通后的结论来进行预估。在全面了解案情后,确定辩护方向,选择进行无罪辩护或罪轻辩护从而让犯罪嫌疑人摆脱刑罚或取得从轻、减轻刑罚的成果。

2020-11-03 17:1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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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2345347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32481条

是否成立首先看他的口供,然后看证据。

2020-11-03 15:4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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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43299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2395条

您好!需要看警方的侦查结果或者需要推算一下是否已经过了追诉期

2020-11-03 10:09:47 回复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4777条

是否成立首先看他的口供,然后看证据。

2020-11-03 15:49:44 回复

会判什么罪会判罪。如果涉嫌要判多少年对于犯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详见下文介绍。
一、会判什么罪奸淫,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按照司法解释,该罪名已经并入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7条、第236条第2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如行为人受不良影响而“早恋”的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行为人主观很难判断其为不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等一些情况都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同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至于行为人使用了什么手段,是否同意,对构成本罪均无影响。而且只要双方性器官接触就构成犯罪既遂。奸淫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不满14周岁的,奸淫已满14周岁以上的少女,如果违背妇女意志,构成罪。淫罪的主体与罪一样,一般为14岁以上的男子。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必须以奸淫罪的犯罪构成为依据,凡是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奸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应定奸淫罪;凡是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奸淫罪全部构成要件,而又不构成其他罪的,就不应定罪,即非罪,这是区分奸淫罪与非罪界限的一个总原则,也是一个总的界限,但是,由于奸淫行为的复杂性,既要对予以特殊保护,又不能任意扩大打击面,从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就经常在奸淫罪与非罪问题上发生争议。

1)男青少年与染有淫乱恶习的发生行为的界限由于染有淫乱恶习,遇见男青少年就搭话,问长问短,从外貌上也看不出是,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也可以不定为奸淫罪,对最初奸淫的,或引诱该卖淫的,应依法治罪。

2)未婚男青年与发育较早、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不满14周岁发生性关系的界限不满14周岁的,发育早熟,身体高大,貌似成人,虚报年龄,与男青少年谈恋爱,而男青少年误信其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两性行为,类似青少年男女谈恋爱中越轨行为。男青少年没有摧残的犯罪故意,也不宜定奸淫罪。
二、涉嫌要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节恶劣的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淫手段残酷的;因奸淫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已奸淫幼女多人的指奸淫三人以上,或者奸淫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淫的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淫,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淫的行为。
4、二人以上的所谓,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强行奸淫的行为。,是奸淫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的罪名,对于的,应以奸淫罪定罪量刑。
5、严重后果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淫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淫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淫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淫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您好,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家属不能会见。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律师可以安抚当事人情绪,解答法律问题,了解案件信息,在审查起诉后可以核实相关证据。有效的会见可以是后续开展辩护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先问你,是已经强奸了呢还是准备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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