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盗墓罪视情节严重,会判处三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四节规定,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拓展资料
1、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南省最大的一起系列盗墓案在望城县一审公开宣判。27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13年6个月以下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主犯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被判处死刑,主犯刘智华被判处死刑,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4月至2009年1月间,被告人林细生、刘胜利、龙寿云、刘智华等27人分别结伙,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岳麓区及江西分宜县等处多次疯狂盗掘十余座古墓葬。被破坏的古墓葬包括战国时期大型古墓葬、西汉长沙国王室和贵族墓葬、明代和清代墓葬。先后被盗的国家一级文物11件,螭纹玉剑等国家二级文物51件双面云纹青玉璧等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螭纹玉剑等国家二级文物51件,双面云纹青玉璧等国家三级文物86件,一般文物200余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网页链接
挖掘机正常工作挖到了古墓,视情况发展而定。
1,挖到古墓或疑似古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不会被判刑。应该表扬并给予肯定。
2,挖到古墓只是好奇,想看个究竟,继续深挖,对古墓有轻微破坏者,视情节轻重,要给予处分或批评教育。
3,挖到古墓,另有所图,严重破坏古墓结构或私自拿摸陪葬品,肯定会判刑的。
挖坟偷遗骨冒犯刑法,构成盗窃尸体罪。亲属偷遗骨通常不会追究,但也要看她的目的和动机,如果有侮辱做法,也能够定侮辱尸体罪。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做法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能够并处一千元以下罚金:
(一)有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此类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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