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房山区法律咨询 > 房山区交通事故类鉴定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交通事故鉴定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交通事故鉴定书怎么写?

王* 北京-房山区 交通事故类鉴定咨询 2016.11.02 09:13:07 1698人阅读

你好,广州律师,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鉴定书可以在事后要求交警出具吗?交通事故鉴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交通事故鉴定书怎么写?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房山区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房山区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山东-东营 咨询解答:445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 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鉴定书怎么写:
1、 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 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2016-11-02 09:18:07 回复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3404条

关于交通事故鉴定书怎么写,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016-11-02 09:28:07 回复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咨询解答:23条

是 交通事故认定书,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怎么写: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2016-11-02 09:16:0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注:
(1)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注: (1)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2)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车祸伤残鉴定时间
20568人阅读

中国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有时遇到严重的事故就会发生人员的伤亡,那么车祸牙齿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有哪些,车祸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眼睛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以及做伤残鉴定时间限制是多长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鉴定评残
713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鉴定评残的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评残程序是怎样的,以及交通事故评残申请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评残时间有哪些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鉴定程序
893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鉴定程序的有关规定,那么交通事故鉴定程序规定有哪些,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以及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规定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
663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有关知识,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认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规定有哪些,以及交通事故伤残认定时间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鉴定书
10507人阅读

交通事故鉴定书是交通事故纠纷中会用到的使用文献之一,那么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交通事故认定书醉驾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