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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父母出资为我买房,购房合同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地产要去开发

罗* 山东-临沂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23 15:04:53 388人阅读

婚后我父母出资为我买房购房合同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地产要去开发票,发票如果和合同上的名不一样的话以后办不出房产证了吧?现在能证明是我父母出资的只有购房款是从我父母账户划出去的这一点,可以作为证据吗?因为不想影响夫妻关系,所以不打算去做公证。想咨询一下怎么样能让这个房产属于我的个人财产,怎么做能更严谨一些。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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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夫妻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2020-10-23 15:06:53 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的。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办理流程是: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第四十二条 适当帮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房子贷款已经还清或一次性付款的才可以,户口本,不得转让抵押财产。
三、如果是父母、子女等这种关系间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可以在房产证办理出来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赠与流程:需要先去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的公证;(一)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之后携带相关是房屋两证;(一)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就可以考虑二手房买卖或者是赠与。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一、购房发票是女儿的名字房产证暂时不能写父母的名字,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和房产证上的名字要一致的。赠予手续:,办理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是可以的,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物权法》191条规定:抵押期间,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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