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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赌没有得到金额可以构成什么罪行?

ask****888 江苏-南通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23 11:12:46 415人阅读

炸赌没有得到金额可以构成什么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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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赌博,开设赌场,如果确实诈骗有金额还会诈骗

2020-10-23 11: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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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186863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13522条

具体什么情况?对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2020-10-23 11:41:02 回复
地区:江苏-泰州 咨询解答:102条

如果涉嫌刑事犯罪,赌博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2020-10-23 11:16:45 回复
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331条

可能涉及诈骗罪名未遂

2020-10-23 11:58:2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59条

诈骗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

2020-10-23 11:22:19 回复

对于多少数额构成赌博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需要知道赌资只是构成赌博罪的一个关键点,除此之外,还要结合赌博的人数、方式来确定是否构成赌博罪。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5、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站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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