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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女方没迁户口可以从村里分住宅基地吗?

高** 内蒙古-通辽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22 11:46:25 326人阅读

结婚后女方没迁户口可以从村里分住宅基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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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需按照批准程序取得。农村村民间作住宅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须向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人民政府批准。其中需要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须先取得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的同意,然后按照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关系向村或者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或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的,须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

2020-10-22 11:47:25 回复

一般是没有的,但是可以请求街道调解,或者请律师介入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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