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柳州法律咨询 > 柳州家事纠纷法律咨询 > 户口原来为农业户口,迁到外地后为居民家庭户,迁回来还是不是农业

户口原来为农业户口,迁到外地后为居民家庭户,迁回来还是不是农业

王** 广西-柳州 家事纠纷咨询 2020.10.22 08:53:59 430人阅读

户口原来为农业户口,迁到外地后为居民家庭户,迁回来还是不是农业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柳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柳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是农业户口:
  
1,当事人已经进行户口农转非农的,户口再由外地迁回原籍,也只能在不改变户口的非农性质的前提下,在农村挂靠;
  
2,如果当事人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必须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而当事人又符合该政策的所有要求;
  
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以下非转农政策,仅供参考:
  
  《义乌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
  义政发〔2010〕942010年10月14日来源:义乌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为解决全市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肄业、结业下同)的户口“非转农”问题,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解决有关户口问题的通知》(浙公办〔2000〕46号),本着自愿申请、严格把关、便民利民、稳妥实施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实施,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民委员会协助。
  
第三条准予“非转农”回农村落户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995年及以后毕业、肄业、结业,未曾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县属及以上集体企业正式录用,且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的;
  
(二)被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迁出时属我市农业户口;
  
(三)申请“非转农”时户籍在本市;
  
(四)迁入地村民委员会同意接收。
  
第四条 申请人须向落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1.《义乌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农村落户申请表》;
  2.毕业(肄业、结业)证书、本人迁出原籍户籍证明(或迁出时迁移证复印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婚育状况证明;
  3.迁入地村民委员会意见;
  4.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5.市人劳部门出具的就业情况证明;
  6.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应征入伍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后未安置证明。
  
第五条 市人劳部门负责出具申请对象就业情况证明。市民政部门负责出具应征入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伍后未安置证明。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签署接收意见,不得以各种无理借口拒绝接收。
  
第七条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申请对象落户条件,并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第八条 各落户地派出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申请的调查,并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迁入村、镇(街道)公示7日,广泛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
  
第九条 市公安局根据调查事实和相关规定作出审批意见。
  
第十条 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录用为公务员、正式职工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用后应转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一条符合“非转农”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在本办法实施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现在读且已迁户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未有正式工作的,可在毕业后
第二年内提出申请,准予回原籍落实农业户口。
  2011年及以后考取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对于非因录取院校原因,本人自愿要求迁出户口的,应办理不再回迁承诺手续,以后不允许回迁。
  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已婚女性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配偶系市内农业户口的,应在直接迁入男方户籍地后办理户口“非转农”手续;配偶系市外农业户口的,只准许在户口迁往男方户籍地时办理“非转农”手续。配偶系非农业户口的,允许迁回原籍农村。
  配偶双方均为符合“非转农”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照农村婚嫁户口迁移政策迁入另一方后办理“非转农”手续。
  第十三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并转为农业户口。
  第十四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退伍后已由民政部门安置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毕业后已在义乌市外落户且在本《办法》实施前未迁入本市的,必须将户口迁入本市且将人事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后方可办理。
  第十六条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自办理“非转农”之日起,与迁入村(居)民享受同等村(居)民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其村经济合作社的社员权利,按入社协议确定。
  已整体“农转非”的村(居),符合“非转农”落户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权益自发文之日起按前款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20-10-22 08:54:59 回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市居民户口”,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统一的市居民户口簿工作。据了解,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集体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市居民户口”,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统一的市居民户口簿工作。据了解,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集体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市居民户口”,从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更换统一的市居民户口簿工作。据了解,户口簿首页户别项目中的内容由原来的“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包括地方城镇、自理口粮全民农业等类型户口性质人员)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口”登记为“居民户口集体户”。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同居关系
18045人阅读

同居的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今天为的大家介绍同居关系的有关内容,那么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条件有哪些,同居关系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以及同居关系的认定条件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供养亲属
16633人阅读

什么是供养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哟又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来为你解读亲属抚恤金年限是多久,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有哪些,以及供养亲属证明规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农合缴费标准
50907人阅读

农合,也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一项福利政策,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农合缴费标准相关知识,那么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福建省新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农合缴费标准是什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伤残军人抚恤金规定
112916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知识,那么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相关内容,民政部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具体规定,以及最新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呢,快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
39854人阅读

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