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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怎样搜集证据

何** 吉林-通化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21 09:03:29 335人阅读

过失致人死亡罪怎样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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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怎样搜集证据问题解答如下, 过失致人死亡罪怎样搜集证据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
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0-10-21 09:05:29 回复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找证据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找证据
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
公诉案件案件一律由检察院负责举证。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地位相当于原告,应当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被采信的,应当撤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离婚证据收集目录如下: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二、离婚如何收集证据、离婚案件证据目录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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