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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址意见书过了有效期期还能拿去打官司吗

李* 浙江-嘉兴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10.21 06:14:42 357人阅读

选址意见书过了有效期期还能拿去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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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选址意见书过了有效期期还能拿去打官司吗问题解答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应该是可以的,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权利人提出请求的,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时受到限制(时效抗辩)。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人民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人民就不再予以保护,从您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时效的,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延长事由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附件。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的。受理后,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人民应当受理

2020-10-21 06:15:4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您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会比没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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