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
1、第十三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因为招工、升学考试或者遇有妻子生育,近亲属病危、丧葬等特殊情况需要离所时,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担保人出具保证书,经原裁决机关批准后离所,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逾期不归的按违反所规处理。被拘留人离所期间,不计入执行拘留时间。
2、第十五条规定: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和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件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你好,要看你说的闹事闹到什么程度,另外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周五晚上距离你咨询早就超过24小时,派出所对于案件的处理肯定已经有了基本的方向,去派出所问一下,如果人被关到看守所去了马上请律师,因为看守所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如果是关到拘留所了就等着就行了,一般最多15天就释放了,属于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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