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平台的规则
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子女只要个人征信良好依旧是可以向银行贷款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养育,父母上了黑名单,自然会或多或少给孩子带来间接影响,比如: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能坐飞机,意味着无法带孩子去更远的地方或是国外旅游;不能给孩子购买一些保险产品等。扩展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 1、限制高消费,除了当事人,如果子女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那子女也不能高消费,比如进入高档西餐厅,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或者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等,除非子女有独立的经济来源。 2、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但是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受影响。 3、不能给子女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等; 4、子女就业可能会受到影响,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公务员任用上,因为公务员任用有一个资格审查,有些地方会规定,如果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子女不能录为公务员。
一、上黑名单的影响及后果法人被拉入黑名单应当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证相关的义务履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注: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防范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人名单的规定》就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认定规定,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中应注意出现以下情形进而防范被纳入黑名单:
1、不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不得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不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
4、不要违反相关的限制高消费令;
5、不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需要延期履行和解协议应与 执行申请人商讨取得其同意;
6、不要有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三、黑名单的消除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具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后,可向法院申请从黑名单中移除,且不影响将来的生活。
企业上黑名单是企业严重失信的表现,不仅影响企业法人的正常生活,而且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上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向像上海中和正道这样的专业企业危机应对机构寻求帮助,尽快采取正确的战略恢复企业信誉,摆脱黑名单。拓展资料:法人:《民法通则》第38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并且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只要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就有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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