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村民组织法》第36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不合法,只迹籂管饺攮祭归熄害陇有承包本村农村土地的权利,不能承包其它村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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