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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未遂罪该怎么判,我想知道聚众斗殴是非存在未遂状态,未遂的话是非会判刑,判刑会怎么判?

刘** 山东-烟台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0.17 15:24:25 2529人阅读

聚众斗殴未遂罪 该怎么判,我想知道聚众斗殴是非存在未遂状态,未遂的话是非会判刑,判刑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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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769条

聚众斗殴未遂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行为后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实施斗殴行为,是聚众斗殴犯罪中的何种犯罪形态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有完成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斗殴行为时,才构成既遂,如仅实施聚众行为就因意志外原因而终止,应属犯罪未遂.还有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举动犯,聚众行为仅是斗殴的准备行为或者手段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行为,只有斗殴行为才是该罪的实行行为,且斗殴行为一经实施即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直接的严重的损害,从而构成既遂,该罪不可能存在未遂的停止形态.\x0d  笔者认为,行为犯不同于举动犯,其可能存在未遂形态.对于聚众斗殴罪是否符合行为犯的条件,应从分析行为人着手实施实行行为的时间和行为实施完毕之间有无发展过程或时间间隔入手.实行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本质,是具有侵犯法益的危险,且该危险要高于犯罪预备侵犯法益的危险,行为人开始实施这种行为时,就是实行行为的着手.因此,聚众斗殴罪的着手可以从斗殴一方以前往斗殴为目的而使被纠集者聚集时开始起算,并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在聚众至斗殴的期间进行确定.理由是:
首先,该罪的实行行为存在于聚众行为至斗殴行为之间,不能以固定点来确定.当聚众行为成立实行行为时,就意味着实行行为的开始,可以判断犯罪的着手与否,原因是该罪对于客观行为的特殊要求.斗殴行为作为实行行为,一经实施即为既遂,应视为区分既、未遂的终限.
其次,该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不仅可能在双方斗殴时发生,也可能在一方聚集后前往斗殴现场时就开始发生.所以,笔者认为聚众斗殴罪是存在未遂形态的,但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应综合考虑个案的起因、情节、后果和社会影响等因素.

2016-10-17 15:35:25 回复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8224条

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要一着手实施犯罪就构成既遂,不存在未遂的问题;另一种观点认为,聚众斗殴罪的法定犯罪行为由聚众和斗殴两个行为构成,当行为人在聚众斗殴的故意下着手实施聚众行为时,就已经开始着手实施法定的犯罪行为,只有完成了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斗殴行为时,才构成聚众斗殴罪的既遂,如果仅仅实施了聚众行为就因意志以外原因而终止,应属于聚众斗殴未遂罪

2016-10-17 15:33:25 回复
地区:山东-潍坊 咨询解答:1107条

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未遂罪  ,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从轻意思是相适应的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减轻是比如应该是后面四种情形,但是可以减轻处罚,那就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你朋友如果只是一般参加者,不构成犯罪。如果未遂未造成严重伤害,也是量刑因素、悔罪表现、自首也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办理聚众斗殴等几类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明确规定斗殴一方或者双方人员已纠集,在途中或者斗殴现场,因公安机关查获、制止等原因而斗殴未逞的,可以聚众斗殴罪(未遂)处罚。如果不存在上述四种法定升格性情形,实务中一般是拘役,有期缓刑,或者有期。

2016-10-17 15:27:25 回复

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三方面: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能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行为犯是否存在未遂状态,理论上亦有争议,本人认为,行为犯具有犯罪未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犯与举动犯不同,行为犯从行为人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到将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存在一个发展过程,行为人有可能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将犯罪实行行为实施完毕,在这种情形下,就形成行为犯的未遂状态。
聚众斗殴罪作为行为犯同样存在犯罪未遂的可能性。行为人实施完聚众行为即表明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人实施斗殴行为即是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实施完聚众行为后,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实施斗殴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未遂。

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有完成聚众行为并着手实行斗殴行为时,才构成既遂,如仅实施聚众行为就因意志外原因而终止,应属犯罪未遂,不犯法但是需要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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