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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毁保险公司能否一概不赔

陈** 天津-滨海新区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10.12 12:33:40 302人阅读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毁保险公司能否一概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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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车辆损毁赵子龙和小舅子A外出办事需要车辆。于是赵子龙向自己的朋友西施借车,由于赵子龙也不是第一次向自己借车,且自己赵子龙有驾驶证,没多想就借给了他。在去往目的地的途中,A想过把车瘾,便要求赵子龙暂时让位,让其开一会儿车。谁知,在A开车后不久,便导致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件,造成价值30多万元的车受到一定程度的损伤。赵子龙把事情告诉了西施,西施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认为此次事故是无驾驶证的人A违法开车所致,不予赔偿。
二、保险公司能否一概不赔本文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是不合理的。依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无有效驾驶证”确实属除外责任,但肇事者无证驾驶的行为不是被保险人的指定,而且,肇事者是在被保险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无证驾驶,因此肇事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投保方没有过错。进一步说,肇事者无证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根据《民法通则》中“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来赔偿。《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19条和《保险法》第44条均规定,由于第三者的行为造成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的,被保险人既可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公司赔偿后,应签发“权益转让书”,把向第三者的求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代为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但被保险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西施可以选择,是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还是直接向肇事者A要求赔偿。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可支付理赔金后,再向该肇事者追偿。

2020-10-12 12:3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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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规罚金以交警开具的违法做法通知单日子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做法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金。超出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  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规,只要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置,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做法通知单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金就能够了,超出15日之后也收滞纳金。

解答如下, 这种情况首先需要交警队针对事故成因的分析,如果确定没有外部第三方因素导致,纯属本车爆胎发生的交通事故,则按照单方事故认定,车辆驾驶人承担事故全责。假如车辆驾驶人在交警队认定为全责方的前提下,是肯定要对事故中所有物损和人员伤亡承担民事赔偿的,赔偿的具体数额难以估计(因为目前伤者和死者的情况并未明确描述),但包括的范围有车损维修、车辆事故导致的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车上人员伤者的治疗医药费和伤残补偿金(如果有伤者后续能够评残)等,死者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死者所扶养关系人的生活补偿金等等,数额肯定是百万级别的。如果驾驶人不具备赔偿能力,该案件的事故程度已经达到交通肇事罪程度,驾驶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1~3年有期徒刑。另外还要看车辆的所有人是否驾驶人本人,如果不是,那么车辆所有人将有可能负上连带责任,承担部分民事赔偿。如果车辆只上了交强险的话,交强险原则上只对第三方损失(可能就只有公路设施损坏赔偿部分)在额度内进行赔付,车上人员伤亡不适用于交强险赔付范围。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寻衅滋事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构成寻衅滋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
第四条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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