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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小孩一直在外打工养家,而分居几年但没有向法院起诉过,这样的情况需要分割共同财产吗?

158****7091 江苏-南京 子女抚养咨询 2016.10.17 10:52:53 121人阅读

律师您好!夫妻在没有感情而又有小孩!为了小孩一直在外打工养家!而分居几年但没有向法院起诉过!这样的情况需要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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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54条

需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离婚是个人权利,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2016-10-18 07:00:10 回复

原创作者:A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种现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由于各种因素,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父或母)实际并未与孩子实际生活在一起,而实际是孩子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父或母)共同生活,那么在此情形下,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否还需要依据协议约定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呢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全部或部分。
2、针对上述情形,孩子实际是与没有抚养权一方共同居住生活的,那么首先作为没有抚养权一方应该变更抚养权,否则仍然要根据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抚养权是依法定权利,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无效。


1、如果财产属于您老人所有,您老人拥有处分权,不需要经过你们同意。因此,老人生前可以决定将财产分给任何人。
2、对于老人未分配的部分,老人去世后,你们五个子女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去世后,对于未分配的财产,你们五个子女可以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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