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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涉嫌挪用资金那么挪用资金罪是哪条怎么规定的呢?

吴* 重庆-酉阳县 职务侵占辩护咨询 2020.10.08 15:06:53 440人阅读

同事的姐姐在一个民营企业上班,本来按照他姐姐的能力和学历可以去更好的公司上班。但是他姐姐就喜欢哪家公司,最近听说公司有股东涉嫌挪用资金,关于挪用资金罪是哪条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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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属于《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犯罪属于经济犯罪,根据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挪用单位资金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的可能会构成犯罪,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资金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其他非法活动,挪用数额在5000元到2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犯罪。

2020-10-08 15:1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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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对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10-08 15:07:53 回复

这完全是二种法律关系  
一、法定代表人,股东都涉嫌诈骗的,属于刑事法律关系。  相关人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公司将被判处罚金。  
二、公司欠股东债,这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如果欠债与诈骗之间没有关系的,那公司欠股东的债,与公司欠其他人的债,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如果跟诈骗有关联的,在性质上属于赃款,依法应当予以没收。  
三、如果公司就此倒闭了,公司要进行清算。  
1、《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在诈骗案的审理时,如果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予以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参加普通债权的分配。  在企业破产的情况下,罚金通常是无法追缴了,因为企业肯定没钱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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