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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要如何处理

王* 广西-北海 其他咨询 2020.10.02 00:05:57 432人阅读

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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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要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侵犯的,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十九条【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020-10-02 00:07: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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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什么叫侵犯人身及财产安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大类犯罪,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31条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剥夺、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本罪的客观方面,由于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同,而表现为多种犯罪形式,如剥夺生命的罪,损害健康的伤害罪,破坏名誉的侮辱、诽谤罪,侵犯选举权利的破坏选举罪,这类犯罪绝大多数只能由作为的方式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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