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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是父母的名子,想直接改成儿子的名子能吗,需要那些手续。

王** 广东-东莞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30 10:15:46 425人阅读

回迁房是父母的名子,想直接改成儿子的名子能吗,需要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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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子女的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扩展资料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改成儿子的名字中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买卖过户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
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020-09-30 10:16:46 回复

房产赠与子女的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窗口提供)。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扩展资料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改成儿子的名字中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最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继承人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如果以赠与方式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但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还需要契税和赠与公证费,这些费用要远远高于买卖过户的税费。买卖过户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
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手续是,要看你爹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来继承他名下房产份额!如果没有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这房产。你母亲本人拥有50%的房产份额,你们三方继承的是你爹拥有的那50%。现在需要你和你母亲召集你爷奶,你们一起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最好是你爷奶和你母亲签署放弃继承协议,有你一人继承,这样你就拥有50%房产份额,完后再拿着房产证和继承协议,以及你爹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你和你母亲身份证户口本,一起去房管部门办理更换房产证手续,办理下来房产证就是你和你母亲两人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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