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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职了,但还没有到期,公司叫我提前走属于违法吗?

邓** 山西-大同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9.29 14:19:30 6388人阅读

辞职了,但还没有到期,公司叫我提前走属于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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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75067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绍兴 咨询解答:1653条

结论:公司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不违法。
解析:
劳动者辞职还不到时间,公司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不违法。
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但需要一定的提前量,以给用人单位安排人员顶替有缓冲时间,不至于影响生产经营。
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辞职到期才能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用人单位在辞职期限内作出回应,也就不违法。
况且,劳动者是为了辞职,公司让提前离职并无不当。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5-06 18:24: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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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5146745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2864条

结论:合法。
解析: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23 17:28: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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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290905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261条

结论:合法。
解析: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
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20 16:37:02 回复
地区:四川-绵阳 咨询解答:2095条

结论:视情况而定。
解析:
劳动者辞职后尚未到期,公司就不让工作要求其提前离职,如果经双方协商一致,是合法的。
如果未协商达成一致,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在期满后再与用人单位办理完结离职手续。
从你提交辞职书之日起,公司可以通知你任何一天走,但最多不能超过30天。
超过30天,公司不允许,你走也是合法的,工资算到离职前一天。
在30天之内的任何一天,公司都可以让你离职,有个30天的区间,是为了便于公司安排人手。
提前30天辞职,不是一定要30离职。
公司要你到第30天才能离职也可以的,总之,你提交了辞职书,在30天之内,公司在任何一天都可以安排你离职是可以的,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3-03-28 16:18: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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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826590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841条

结论:属于违法
解析:
如果在提离职时,双方有约定具体的离职日期并且有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在离职日期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此时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2-12-05 15:30: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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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劳动者辞职还不到时间,公司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不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说明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但需要一定的提前量,以给用人单位安排人员顶替有缓冲时间,不至于影响生产经营。  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辞职到期才能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用人单位在辞职期限内作出回应,也就不违法。况且,劳动者是为了辞职,公司让提前离职并无不当。

2020-09-29 14:2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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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2、所以,如果你是在校生,您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3、劳务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提供了实际劳动,用工单位应按照约定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4、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如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并约定期限的,在期限内,除双方协议一致解除或双方约定可提前解除外,原则上一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5、若双方无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或劳务合同无约定任何期限的,您可随时解除劳务关系,并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结算工资;不予结算或克扣报酬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如果你不是在校生,你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
7、如果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已提前30日(3天)日书面向用人单位提出了离职,30日期限届满后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亦不影响,当中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自行承担;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你工作了一个多月,公司就应当支付你一个多月的工资,不得无故克扣一般,此时发生争议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根据劳动者解除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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