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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怎么收诉讼费

余* 西藏-昌都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8 20:27:48 468人阅读

交通事故诉讼怎么收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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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交通事故诉讼怎么收诉讼费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诉讼如何收诉讼费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呢?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怎样的呢?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诉讼费?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
第十条
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
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买单。
交通事故案件的诉讼费用如何收取
(一)财产案件:1千至5万的收费率4%,再加10元;超5万至10万的收费率3%,再加510元;超10万至20万的收费率2%,再加1510元;超20万至50万的收费率1。5%,再加2020元;超50万至100万的收费率1%,再加5010元;100万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10010元。
(二)申请财产保全:1千元至10万元的收费率1%,再加20元;1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5%,再加520元。
(三)申请执行案件:1万元至50万元的收费率0。5%;50万元以上的收费率0。1%,再加2020元。执行案件在立案时不预收执行费。
(四)
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五)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六)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七)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每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八)基层一审的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数额与
第一审相同。
(九)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
(一)项的规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进行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应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对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应交纳诉讼费用;13。3其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再审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费。
(十)人民受理诉讼标的为外币的案件,以该标的额为基础,按照人民书面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计算应缴纳的诉讼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收取;其他诉讼费用除用于必须在境外支付的以外,均以人民币计算收取。

2020-09-28 20:29:48 回复

你好,我是婚姻家庭专业律师,可以加我好友,和我详细说说吗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根据。
4.属于人民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此外,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期限和必经的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
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的,其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期限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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