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延庆区法律咨询 > 延庆区个人债务法律咨询 > 精神损害除了赔偿还能主张哪些救济

精神损害除了赔偿还能主张哪些救济

曹* 北京-延庆区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9.28 18:56:05 300人阅读

精神损害除了赔偿还能主张哪些救济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延庆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延庆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精神损害除了赔偿还能主张哪些救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都可以适用于精神损害之诉。精神损害是非财产上损害,它所体现的是因侵权人侵权行为造成的受害人肉体或心理上的痛苦,这种痛苦程度,非受害人难以感受。即使同是受害人,因人而异,各受害人对这种精神损害的感受程度往往也不尽相同。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应根据具体情形判令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精神损害,后果如果没有达到严重,比如,受害人只是表现为精神不安、情绪不宁、哀伤烦恼、愤懑不平而无其他恶劣后果发生的,在一般情况下,只产生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2020-09-28 18:58:05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救济问题解答如下,
1.请求权的请求权的专属性。所谓请求权的专属性,指的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只能由受害人来行使,一般不可以让与或者继承。由于精神损害赔常常依附于特定受害人的特定权利,只有在其特定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并且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根据我国《最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中所规定的权利,他们都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在原权利具有专属性的前提下救济权利也有一定的专属性。
2.精神损害赔偿因素的多元性。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时,所考虑的的因素有很多。

一,从赔偿标准看,就有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

二,从基本结构上看,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还应根据人身权益、财产权与精神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来考虑。

三,从主观要件上看,还应该根据加害行为与受害人主观上的故意或是过失来判断。

四,从侵权行为发生的本身看,侵害的地点、场合、时间、手段等均应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3.赔偿数额的不确定性。精神损害系自然人意识机能之反应,在内容和范围上具有主观性,根据损害赔偿的全部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亦有主观性。正是这样的主观性,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具有不确定性,即不能就同一损害事实直接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即使规定数额,也须有变动的可能。而且就其功能而言,主要是为了弥补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而用多少金钱替代补偿,也无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受害人、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范围、金额确定等诸多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法律上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在法律上的概念是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精神损害而赔偿的费用。精神损害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者实质上是一个意思,没有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未造成严重后果,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是否严重,是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重要前提条件。被告的行为要具备“极端的和伤害性”的性质,必须是“超出了过正常生活所能容忍的界限的”“糟透了的”“文明社会完全不能容忍的”行为,仅仅只是引起些微的不高兴或不舒服的行为不构成精神损害侵权的诉因。就“严重”一词的把握,可从以下角度理解。首先,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所享有的、维持生理机能所必需的具体人身权益。在侵害这些权益时,是否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主要取决于身体、健康被损害的程度。当前司法实践中主要是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没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的精神损害是否构成后果严重,则一般视情况而定从严把握。实践中,一般结合受害人受到什么样的损害,是否住院,住院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受害人的饮食起居,病历记录等综合决定其遭受的精神损害是否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当然,相比身体、健康被侵害导致伤残情形,生命被侵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更为显著,更有必要以精神损害赔偿方式抚慰相关人员因此而遭受的精神痛苦。而其他人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形,鉴于存在个体差异性,在确定是否达到严重标准时,一般需要综合考虑侵害人的主观状态、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和被侵害人的精神状态等具体情节加以判断。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中并没有子女非亲生这一项,也就是说对此法律上无明文规定。针对此种情况,在法律界有两种意见,下文通过案例来进行相关介绍。
李某(女)在1月与张某通过相亲认识,在2月登记结婚,并于同年10月生下一子张三。张某沉浸在喜得子的喜悦之中,可数个月过去,张某发现孩子张三跟自己不是很像,也不是很像李某,想起同事的玩笑“这孩子既不像你也不像他妈,莫非不是你的”又想到孩子是早产出生的,越想越可疑,于是张某于5月偷偷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是儿子张三跟自己没有亲子血缘关系,张某十分愤怒,向提出离婚,并要求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李某同意离婚,但是拒绝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张某是否应该支付给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虽然李某有“借夫生子”的行为,但是婚后李某并无不忠行为,再者张某很快就发现儿子不是亲生的,并没有支付多少抚养费,也没有给张某造成多大损失,更谈不上精神损害,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对张某造成了精神损害,李某不应该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孩子张三,相当于给张某带了绿帽子,对张某的精神方面确实造成了伤害,张三就是最明显的证据,同时,李某隐瞒孩子非张某亲生的事实也构成了抚养欺诈,造成了张某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构成侵权,作为侵权人,李某理应承担赔偿精神损害的侵权责任,由此可知李某应该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中,李某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情形,李某在与张某共同生活期间生下了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张三就是最好的证明。因此可以认定认李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的第二种情形。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三十条
第一款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本案中,在一审期间,张某就有权行使要求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权,但需要提供造成张某精神损害的证据。根据案情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隐瞒张三非张某亲生的事实,使张某承担了张三的抚养义务,造成了张某的财产损失,这是欺诈性抚养,其实质是一种侵权行为,与此同时,也对张某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而与张某没有亲子血缘关系的张三就是证明造成张某一定财产损失和严重精神损害最明显的证据。
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李某“借夫生子”的行为构成侵权,对张某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李某应该支付张某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是否要赔偿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则要综合考虑李某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张某抚养非亲生生子女时间长短等因素,从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综上所述:从婚姻法角度,张某“借夫生子”的行为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导致离婚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张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含精神赔偿),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张某“借夫生子”的行为构成侵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张某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综合考虑李某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张某抚养非亲生生子女时间长短等因素明确精神损害赔偿金额后,李某应该按照确定的金额支付张某精神损害赔偿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借据的格式
160058人阅读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十分常见,为了保护我们的合法权利,确保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很重要,那么借条怎么写才会有法律效力,正规借据应该怎么写,手写借条的标准格式是什么,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贷款申请书范文
20310人阅读

贷款买车、贷款买房这些都十分常见,贷款消费已经十分普遍,那么银行个人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养殖扶贫贷款申请书怎么写,以及个人汽车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呢,下面详细为你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借据怎么写
15911人阅读

在借钱给别人时都要立个字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借据,那么借据应该怎么写呢,那么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现金借据怎么写,以及抵押借据怎么写等内容 ,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一起了解一下吧!

欠条格式范本
61669人阅读

在生活中,会遇到亲戚朋友找你借钱的情况,谈钱不一定会伤感情,但是写欠条留存也非常重要,避免以后麻烦,今天律图百科栏目,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欠条格式范本,来了解一下吧!

借条的标准格式
387466人阅读

首先应找一张质量比较好比较厚的纸而且应是一张完整的纸来写,借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