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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外卖工作的,然后上班途中车祸追尾

ask****606 青海-海北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9.28 16:40:39 468人阅读

你好,我是一个外卖工作的,然后上班途中车祸追尾开放性伤口缝了几针,然后走不了路。算不算工伤。保险公司说达不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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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要去做工伤认定,先做工伤认定,如果认定工伤让单位赔偿,伤残鉴定也做,做出来单位赔偿

2020-09-29 10:4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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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吗?是隶属于哪个公司?

2020-10-04 20:41:46 回复

突然变更车道一般都是事故主要成因,可以认定为全责。追尾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从描述来来看,前车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原因是后车跟车太近,属于后车全责

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根据我国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必须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具体讲是上班前或下班后的一段时间,如工作时间为8点到18点,职工提前在7点半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暴力”所致。比如,有人在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是蓄意对职工进行,对其人身进行直接攻击,致使职工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等。
(四)患职业病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劳动保障部门规定、调整和公布。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这里“因工外出期间”包括因工出差,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比如,出差工作,因飞机失事导致下落不明等。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这里“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路途,发生的机动车事故。对于非上述路途,比如探亲访友时遇到的机动车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必须是机动车事故,对于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伤害,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条弹性规定,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突发疾病死亡”是指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另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在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挺身而出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因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述情形下为抢险救灾而受到的伤害,虽然与自身工作无关,但是视同为工伤。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负伤致残,根据《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规定,军人伤残共分为四等六级,对于经有关部门评残,取得伤残军人证的退伍军人,如果在用人单位旧病复发,视同为工伤。这主要考虑到军认为国家利益已经付出代价,为切实保障军人的利益而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上述三种情形视同为工伤,但在享受工伤待遇时,根据不同情形有所区别。第
(一)、
(二)种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第
(三)种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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