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仲裁委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挂靠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无效,应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争议双方之间的证件挂靠行为,是一种民事关系行为,双方没有形成劳动用工事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也不能在企业兼职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挂靠行为本身在实践中就是存在争议的,也没有法律对此予以认可。因此,双方即使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劳动关系范畴内的法律约束力。仲裁委应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确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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