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借款人让别人来拿钱后不承认的,不属于诈骗。 所谓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根据所述,“借款人”通过别人来向你借款时,并不存在“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所以不符合诈骗的条件,不构成诈骗。 至于“借款人”在事后不承认借款的,属于一种不诚信行为,出借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要求“借款人”或实际来拿钱的人来归还借款。
如果以假借为人办事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是诈骗行为,你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至于证据可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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