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锦州法律咨询 > 锦州无罪辩护法律咨询 > 法院中止执行是结案吗

法院中止执行是结案吗

郭** 辽宁-锦州 无罪辩护咨询 2020.09.28 05:42:45 330人阅读

法院中止执行是结案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锦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锦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并不是这样的。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没有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承受人;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简单的说就是执行程序中出了意外情况,暂时中止,等意外情况消除后,继续执行。

2020-09-28 05:44:4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执行中止和执行终止的区别 (一)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执行终止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在案件执行中,当事人容易对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适用产生误解,影响自身权利的维护,还不理解的执行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是案件执行的完全结束,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消灭。二者适用的情况是不同的,根据我国2020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实际上,二者不仅仅是适用情形不同,而且法律效力和结果也不相同。 中止执行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相反,终结执行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不能再次依原判决向申请执行。

在判决或诉讼执行的过程中,会发生执行中止和执行终止的情况。从字面上理解,中止是暂停,而终止是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灭后,再恢复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是指暂时停止执行,终结执行是指结束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执行中的执行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待这种原因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终结执行是指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
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有区别,前者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后者是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条件具备时,执行程序仍要恢复。

在判决或诉讼执行的过程中,会发生执行中止和执行终止的情况。从字面上理解,中止是暂停,而终止是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灭后,再恢复执行程序。中止执行是指暂时停止执行,终结执行是指结束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执行中的执行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待这种原因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终结执行是指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
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有区别,前者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后者是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条件具备时,执行程序仍要恢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